可惜,贝特曼一位如此“完美无瑕”的钻手级的帅哥,却是个严重精神分裂者。他生动地诠释了那句话:“自从患了精神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他因为同事保罗艾伦的名片比自己的好,就动了杀机。
当然原因不只是名片,好友在各方面都胜他一筹:生意比他更成功,能在他订不到座位的餐厅订到位子,住宅 比他的档次更好等等。
除了杀死保罗艾伦之外,贝特曼还“杀死”了很多人:露宿街头的乞丐、贪财的妓女、情妇,目睹他恶行的老妇人、看门人、警察。
他最主要的“杀戮“对象是一些他用金钱诱骗发生性关系的女子。
之所以“杀”字有引号,是因为在影片的结尾,贝特曼发现他“杀死很多人”的事居然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即便是他精神崩溃向自己的律师“承认”了所有罪行,也被律师说成是一个笑话。
影片就在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气氛中结束。
以至于相当多的影迷认为,贝特曼真的没有杀人,杀人只是他扭曲心灵所产生的幻象。
不过谜语君对此有着不同看法:
贝特曼眼中确实出现过幻象,但那是在他后来精神崩溃的时候,偶尔出现。
而绝大多数情况,贝特曼是清醒的,他是真的杀人了。
这从影片的拍摄视角也能看得出来。影片采用的是主客观两个视角叙述。贝特曼杀人的大多数场景,都是客观叙事视角。也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观众就是上帝嘛,观众已经真真切切目睹了他每次杀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