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死刑,根据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解释大体归纳如下:
一、死刑判决,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做出,复核在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复核权在最高人民法院。
二、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
罪犯被执行死刑后,又活过来该怎么办?
三、接到执行命令后,执行前,发现罪犯怀孕;可能另有其他犯罪;同案犯到案、被暂停或停止执行,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由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等情形,应当裁定停止执行死刑,交下级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论,做出裁定执行、裁定不执行。
四、执行死刑前,罪犯或罪犯近亲属可出提会见申请;执行死刑前3日,应当通知统计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