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邵逸夫进军方兴未艾的电视业,创立香港电视广播公司(TVB)。为加快发展TVB,他决定削减邵氏一半的拍片计划,让邹文怀等高管震惊不已。
邹文怀自知无力改变邵逸夫的决定,他也不想再为别人打工,便于1970年带着好友何冠昌和梁风创立嘉禾。

【双雄争霸】
成立嘉禾前,邹文怀做了全方位准备。他从泰国和台湾获得一笔启动资金,与电懋谈妥发行事宜——电懋拥有发行公司和院线,还找到一个稳赚的项目——《独臂刀大战盲侠》。
《独臂刀》是邵氏在1967年推出的武侠开山之作,也是香港第一部票房过百万的影片。1969年,邵氏再推《独臂刀王》,同样大卖。邹文怀参与了《独臂刀》系列的制作,他以重利成功说服主演王羽转投嘉禾,之后又与日本电影人谈妥合拍事宜,并租用台湾片场拍片。
影片果然火了,嘉禾一炮而红。但在拍摄及放映期间,嘉禾一直在跟邵氏打官司,邵逸夫指控嘉禾“侵犯版权”,聘请庞大律师团试图用这场官司拖垮嘉禾。官司的结果是嘉禾败诉,但只需赔偿邵氏十万港元。
邹文怀以一种不太光彩的方式为嘉禾赢得了一席之地,不过他很清楚如果没有自己的招牌,嘉禾走不远。就在这时,上天为他送来了一块金字招牌——李小龙。
1970年,在美奋斗十年的李小龙回港省亲。这一年他30岁,拍过几部好莱坞电影,有一些名气,但一直是二三流角色。他看好香港电影业,希望能一炮而红,邵氏兄弟则是他理想的合作伙伴。
然而邵逸夫却不怎么重视李小龙,他欢迎李小龙加盟邵氏,但要求李小龙和其他演员一样签“包身约”,片酬也只出每部2000美元,与李小龙要求的1万美元相去甚远。
邹文怀得知消息后立刻游说李小龙,开出7500美元的片酬外加分红,李小龙动心了。随后,双方拍摄了《唐山大兄》,狂卖350万港元,打破了香港电影票房纪录。

为抓牢冉冉升起的李小龙,邹文怀与李小龙成立了合资公司——协和电影,他负责融资、发行和运营,李小龙负责制作,《猛龙过江》就是协和拍的,该片狂收票房530万港元,再破纪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