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们重申,在恪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采取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地区冲突是唯一选择。
元首们支持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为实现国家和平、稳定、繁荣,摆脱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毒品犯罪威胁所作努力,认为联合国应在实现阿富汗稳定发展的国际合作中发挥核心协调作用。
元首们支持在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基础上通过开展国内广泛对话政治解决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问题。元首们相信,阿斯塔纳进程将为有关方在联合国主导的日内瓦谈判框架下寻求各方均可接受的叙利亚危机解决方案创造必要条件。
元首们对有关各方努力执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六国在欧盟参与下达成的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予以肯定。
元首们主张在全面履行2015年2月12日明斯克协议基础上尽快解决乌克兰危机。
元首们强调,上合组织进一步发展与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亚信、集安条约组织、独联体、东盟及其他国际、地区组织和机构各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元首们支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关于国家平等、主权、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领土完整、边界不可侵犯、不侵略他国、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以及旨在维护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合作,巩固独立,保障自主决定国家命运及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的权利等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
成员国欢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当选2017-2018年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元首们重申,成员国主张巩固联合国在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协调作用,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应增加其代表性和效率,有关政府间谈判应通过最广泛协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维护会员国团结,不应人为设定时限,强行推动尚未获得会员国广泛支持的方案。
元首们强调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全面平衡推进其中规定的各项宗旨和原则,致力于加强条约作用及其有效性和普遍性。
元首们相信,《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尽快对所有签署国生效将为保障地区安全、巩固国际核不扩散条约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元首们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决心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就维护综合安全,特别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及其思想的散播和宣传,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巩固国际信息安全,应对紧急事态等领域深化对话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