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海也发布《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表示未来不会发展共享电动车。继北京被禁之后,共享电动车又失去了上海这样一个超级市场,刚迈出第一步就跌进坑里,整个行业的前景也被涂上一层阴影。
不仅北京、上海,多个一二线城市都明确对共享电动车说不:今年 1 月在深圳上线的 7 号电单车,仅 1 天就被深圳市交警局叫停,已经投放的 400 多辆电动车也被责令收回。交警部门表示,深圳 90%的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不适合发展电单车。
2月50 辆名叫“小蜜电动单车”的共享电动单车,悄悄出现在北京市海淀区。但仅两天后,“小蜜”公司负责人就被约谈,闪电般将已经投放的电动车全部收回;3 月 ,共享电车“电斑马”在朝阳区东三环到东五环之间投放了第一批共享电动车。由于有高时速、无押金等特性,吸引了不少群众围观,然而上线后第3 天,公安部门就找到了“电斑马”公司,督促收回。
同时,共享电动车在天津也玩了一次“快闪”。共享电动车“小鹿单车”在未获得天津市公安局批准的情况下,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天津相关部门研讨认为,共享电动车不能像共享单车那样“一拥而上”,隐患巨大。于是很快小鹿单车停止用车服务,退出了天津市场。同样是“共享经济”,为什么单车和电动车的命运会相差这么大呢?
核心当然是安全因素
从上海市交通委的试行意见中来看,拒绝发展共享电动车的核心理由就是安全,由于共享电动车的产权不属于个人,存在骑行对象不确定不固定、车速较快等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据上海市交警部门统计,仅上海市因电动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 年发生 158 起共 96 人死亡,2016 年发生108 起共 95 人死亡,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率由 2015 年的 60%上升至 2016 年的88%,事故死亡率呈现明显的增长。另外,共享电动车的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都对电池有很大的影响。
除了安全因素以外,电动车自身也是重要原因。电动车体积、重量大为城市管理增加了额外负担,而且容易出现乱停乱放现象。成本较高导致难以做到大规模投放,故增加被盗风险,盈利困难。
另一方面,虽然共享电动车在拥挤的、几乎只有机动车道的一线城市被一致否决,但是在部分二三线城市还是妥妥的过了“妊娠期”,比如在南京,3月17日《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将共享电动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归纳为“网约自行车”进行监管。但共享电动车能否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茁壮成长,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线,就要看实际运营的情况能否达到预期了。
■ 编辑|徐冰莹,财华社财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