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一度(ID:intodeepthoughts)在有案可稽的信息记录中发现,小晴小茵的父亲在公安系统吸毒人员管控一览表中,赫然在列。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小茵出生后的2006年9月至2008年1月、2007年2月至4月、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其父至少有三次被强制戒毒经历,其涉毒史长达十余年。2007年4月,他还因为盗窃摩托车,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据莫华介绍,因为父母不尽任何抚养义务,村里只能将小晴奶奶列为低保户,每月给予150元的补助。村里还将打扫垃圾的活计承包给奶奶,保障她们每月有300元收入。小晴三姑说,奶奶还种了些芭蕉变卖,姑姑和大伯也时常接济。
5月4日正午过后,记者再次到村中取证时,发现家里只有小晴一人。细问得知,73岁的奶奶不肯午休,跑到隔壁的鞭炮厂帮工去了。
△小晴的诊断书
小晴拒绝“拿钱了事”
2月14日,小晴伤愈出院当天,家人就把小晴相关就诊票据,拿到县相关部门,希望获得医保报销。截至目前,小晴的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合计4000多元。但她们的诉求被医保拒绝。
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外伤住院审批表》上,因在“外伤发生原因”一栏,填有“被人强奸”一项,县社保局经调查核实后给出的结论是,“属第三方责任外伤,不符合报销规定”。
第二天,加害方的亲属,便手持一份《赔偿和解协议书》,邀小晴家人见面。“对方家长一上来,就问我们要多少钱,我说要拿100万来。他们坚持给3万元,前提是要放过他儿子,还说让两个孩子结婚。我觉得,三万元实在太少了,孩子受了这么大伤害,又要转学、又得康复,还要做各种复查,还需要休学重读……实话讲,我们也咨询过,严格按法律规定,走上法庭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但我们不想因为这点钱就放过他。”小晴的三姑说。
当深一度(ID:intodeepthoughts)记者问小晴是否愿意拿钱“和解”时,小晴坚决表示不愿拿钱,只想让他得到重判。
据悉,加害人是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事发至今,加害人父母支付了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总计8千余元。“我让他们再拿钱给小晴做一下复查,他们就不接电话了。”小晴三姑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