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环保局监测站的检测结果显示,农田灌溉水氯化物含量严重超标。图片由农户提供
12月19日,记者拨通了沾化区环保局的电话,针对6月初检测结果氯化物严重超标的情况,环保局工作人员解释称,“水不可能浇上去稻苗就马上死。我们取样检测的水和浇地时的水已经滞后了很长时间。不能说我们采样检测的水就是当时把稻田浇死的水。”
前述沾化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还表示,环保局所检测的是水质污染与否,“不是稻田死亡的原因,稻田是否真正因这些水致死,我们不可能得出官方结论。我们只能对水做检测,如果水是我们这边污染的话,我们也会去溯源。”
他透露,沾化区环保局曾多次向滨州市环保局汇报,并致函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建议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排查挑河沿线点源排污情况。
据《中国环境报》此前报道,山东省环保厅2015年初在对东营市河口区的排查中发现企业通过暗管、渗坑排放污泥和废水,对该企业和负责人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官网显示,为遏制挑河水质恶化的趋势,河口区曾实施挑河截污补源工程,防止上游污水进入挑河,污染水质。对此,记者多次拨打东营市环保局电话,均无法接通。
而房树民则向记者坚称,该公司调取黄河水有两条线,一条经由草桥沟,一条经由挑河,因接到河口区有关部门要往挑河进行排污的通知,于5月27日就已经暂停了从挑河引水灌溉,仅由草桥沟引水。“他们6月初对挑河检测,显示超标,不能代表当时灌溉的就是这水。”
政府称农户放弃管理是稻田致死原因之一
10月25日和26日,农户们分别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环保厅寄送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申请他们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农户们遭受的损失。
为农户代理的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告诉记者,根据《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应由上级政府协调解决,或由有关地方政府协商解决。在他看来,作为东营市、滨州市的上级人民政府,山东省政府和其相关职能部门山东省环保厅对,被告对此次事件有协调解决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