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看过尸检报告的知情人透露,尸检报告显示,杨晓健颈部、腰背部及左上肢皮肤损伤,损伤形态符合死后形成,“左膝关节下方皮肤见2.7厘米×2.5厘米的皮下出血,右膝关节下皮肤见4.0厘米×2.0厘米的皮下出血,这两处伤口很规则,其形成也很蹊跷,如果是跪地后受伤,伤情应该形成于膝盖,不应该在膝盖下出现这么规则的伤口,”该知情人称,该处伤情尸检报告未给出鉴定结果。
另据尸检时在现场的杨晓健叔叔称,法医当时曾称,杨晓健的右颈部有“指甲掐痕”,下体有出血,指甲里有皮层,“这些都很可疑,不知道尸检报告里是否有记录?”
杨晓健父母称,哪怕公安将杨晓健的尸检报告给了他们,他们找法医专家审查一下,“有问题,你就给我们重新鉴定一下;假如专家说没有问题,那我们也可以放下这件事情了。”
对此,星海湾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杨晓健的家属称,他办案几十年,都是给一个鉴定结论就可以了。该负责人透露,家属应向技术鉴定部门提出申请,但技术鉴定部门会认为没有理由。
针对公安部门认为家属应该向技术鉴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的说法,律师邓建国则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家属应向办案单位,即公安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学校保卫处调取了2013年6月26日下午杨晓健所住宿舍楼下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日16时许,杨晓健活泼地从宿舍楼出来,此后再也没回宿舍。另据手机信号定位,6月26日晚22时许,杨晓健还在学校图书馆处。
星海湾分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查看了学校、大路边及海边的很多摄像头,但没有查到相关问题。
当地检方介入督查
针对杨晓健父母的吁求,今年8月23日大连市公安局回复称,杨培银反映的案件已于5月3日由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开始介入调查。
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检察院已经收到了当事人父母递交的控告书以及重新鉴定的申请,但因为该案的卷宗调自公安,不便让杨晓健父母查阅,也不便将尸检报告给杨晓健父母。
但该负责人表示,检察院之前已多次口头上督促公安回应杨晓健父母的请求,星海湾公安分局也和技术鉴定部门进行了沟通,甚至曾一度要启动重新鉴定的程序,但可能是因为技术问题,重新鉴定没能进行。目前,沙河口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已经拟制书面函件,正在等检察院领导审批。一旦审批通过,检察院就会正式向公安部门发函,这样家属就不用再要尸检结果了,“直接进行重新鉴定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