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案发现场100多米有一家商店,老板陈晓军依然记得当时情景。10月28日,陈晓军在案发现场讲述了那起车祸。
车祸发生在108国道上,108国道从村子中间穿插而过,陈晓军的商店就在村子东面。陈晓军说,当晚6点多,他在商店坐着,突然两位买东西的人告诉他,马路对面好像发生了车祸,一人躺在地下。
陈晓军立即赶过去,已是夜幕降临,光线不是很好,当时下着小雨,雨中夹杂着雪花。
陈晓军看到一个人侧卧在地上,为防止意外发生,陈晓军说他就站在这个人的外侧,向过往的车辆示意绕行,防止发生事故。
就在这时,一辆小车急速驶来,陈晓军立即示意绕行。“可能司机以为夜雨天有人在挡车有点胆怯,还是从外道快速而过”。
这辆小车从侧躺在雨里的黄福奇身上碾过,司机将车停了下来,然后再倒车回来,最终确认自己是从一个躺倒在地的人身上驶过去的。
陈晓军说,看到此情景后,他打电话报了警。
比陈晓军更早赶到车祸现场的是另外一男子李某。李某回忆说,当时他驾车从此经过,看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车停在靠近路中间的双黄线的地方,路外侧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李某看到这辆停着的小车打开着大灯,车上有人下来在商量什么事情。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一辆出租车由北向南驶来,这辆出租车颠了一下还是未停车就离开了。李某跑过去一看,“妈呀,地下确实躺着一个人”。
随后,李某打了110和120。李某和陈晓军推断,停在马路靠近双黄线地方的小车很可能是第一个肇事的车辆,后来驶过的出租车,应该是第二辆肇事车辆。第三辆小车肇事后停下来,应该是最后一肇事车。
肇事逃逸的车内有4名公职人员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男子已经死亡。经群众辨认,死者就是黄福奇。在死者躺着的地方再向北约40米,找到了黄福奇身上的钥匙。
警方随后调取了附近一家商店的监控器,并走访附近群众,确认在最后一辆车碾压过黄福奇前,还有车辆碾压过黄福奇。
经过警方调取附近路口大量监控后,一辆车牌照为“陕A76×××”的小车被警方锁定为此案的第一辆肇事车辆。
约半个月后,该车司机严某被警方抓获。令警方意外的是,肇事司机竟然是澄城县寺前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而当时车内还坐着严某的3名同事,3人均为镇政府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