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记者致电兴业银行零售中心相关人士,该人士说,刘汉廷确实已经过来和我们反映过这个事情,我们已经把这个事情反映到总部那边去了。
此外,记者致电负责代理中国农业银行与刘汉廷诉讼案的代表律师,广东嘉德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他表示,确实知道这个事情,这个事情已经有几年了。
随后,记者多次致电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支行核实,截止发稿,暂未得到回复。
其中,根据刘汉廷出具的一份深圳某商业银行和与上述公司的贷款合同,上述公司向深圳某商业银行贷款3千万元,贷款期限从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为96个月。
“现在这些银行和借贷公司都上门来催债,我跟他们都如实反映了情况,但是还是会有人来向我们催债,我现在不敢有任何的资产,出行也被受到限制。”刘汉廷对记者表示。
就此,记者致电深圳某商业银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在询问具体的事件事情之后于9月23日对记者表示,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进展
有银行已经修改刘汉廷的个人征信
据刘汉廷向记者通过微信提供的2份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显示,经过多次凭着惠来县公安局的证明和校对他本人的笔迹,有些银行已经更改了他的个人征信报告。
记者在上述刘汉廷提供的2份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中看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和兴业银行已经修改了刘汉廷的征信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据刘汉廷称,目前还是有些银行认为他提供的惠来县公安局的证明没有正面说明情况,不肯更改征信,如涉及到的民生银行、农业银行,有的就变成呆帐。
对此,截止发稿,记者未能联系上民生银行、农业银行对此予以置评。
刘汉廷对记者表示,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严查帮忙制造假身份的相关人士,及早向社会澄清相关事实,让自己不再要离奇背负超过“7900万”债务,还自己一个正常人的生活。(见习记者邹晨辉摄影霍健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