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儿子,两岁半。”张艳(化名)告诉记者,张艳来自湖南省的一座县城,就在不久前,今年31岁的她又生下了一个八斤重的女婴,但是,这名女婴并没有张艳的基因,因为张艳是一位代孕妈妈。张艳坦言,自己离异又要扶养儿子,做代妈完全是出于经济压力的无奈选择,通过代孕获得的近20万元报酬除去买了一辆车,其他被她用作补贴家用。
在亲友面前“消失”的这一年时间里,张艳住在代孕机构提供的宿舍,三室一厅住了三个代妈和一个保姆,保姆住客厅,照顾代妈们的生活。代妈们生活上服从代孕机构的管理,不能上班,也不能回家,业余时间做微商赚点零花钱。
如今,张艳有了一份新的工作,她对自己产下的女婴的印象也渐渐淡忘,女婴是出院当天就被抱走的。“你放心,代妈肯定不会留下孩子,因为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她们也养不起。”某代孕中介对记者说。
代妈李芳(化名)是江西人,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来到上海打工后因丈夫外遇离婚独自扶养女儿,后来因工作的变故,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积蓄也快用完,李芳无奈之下选择一次可获得约20万报酬的代妈工作。但是,李芳最终尝到了做代孕的痛苦和煎熬,她连超市也不敢逛,怕遇到熟人。老家的父母想来上海看她,她也只好撒谎说自己经常出差避而不见。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目前各大城市的代孕价格不一,北京最贵,上海处于中游,代妈的报酬则相差不大。
法学学者:代孕摧残人性,应尽快出法律加以规范
“可能有人要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如果你站在代母的立场考虑,代孕也是一种对人性的摧残。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长秋对澎湃新闻记者说,根据他的调查了解,类似张艳那样最终到手报酬有20万元的代母收益算不错了,“这样的中介老板已经很讲‘良心’了,很多情况是大部分钱都被中间环节拿走了。”
作为长期关注代孕现象和相关法律问题的学者,刘长秋表示,类似上海陈女士最终胜诉的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监护权纠纷案以后可能会有很多,因为根据他的研究和估算,目前国内通过代孕生育的孩子的数量不会低于一万名。
图为上海松江查处代孕点没收的部分设备。
刘长秋介绍,世界发达国家对代孕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德法偏保守,完全禁止,英美偏开放,在美国的有些州,代孕合法甚至代孕协议可以有强制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