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扎死妻子情人被从轻判13年
44岁的闫某发现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在一次接妻子下班时,与妻子情人冯某相遇。两人口角后互殴,闫某持三棱刀将冯某扎死。昨天上午记者获悉,市二中院一审认定,冯某在此案中明知闫某与赵某系合法夫妻,而与赵某存在不正当关系,案发当日明知闫某去接赵某下班仍执意到达现场,导致矛盾升级引发本案,存在过错。因此,从轻判处闫某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余元。
“男小三”商场内被扎死
现年44岁的闫某,高中文化,案发前无业。被害人冯某(男,殁年33岁),经法院查明,冯某与被告人闫某的妻子赵某存在不正当关系。
2015年10月7日晚,冯某提出要去大兴区西红门镇某商场看正在工作的赵某。当晚,带着孩子接妻子赵某下班的闫某到商场后发现了妻子与冯某之间的短信,不久后,妻子所在店铺的座机来电,闫某接起电话发现对方就是冯某,两人随即发生争吵。
20时许,冯某来到赵某的工作地点,随即与闫某发生打斗。其间,闫某持三棱刀扎刺冯某胸部、背部、腰部等部位数下。
闫某随即逃离现场并在途中扔弃作案工具。接到报警后,民警、医生陆续赶至现场,经检查发现冯某已死亡。鉴定显示,冯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器类)刺击躯干部致心脏、脾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5年10月9日9时许,闫某在河北省肃宁县公安局投案。
此案开庭时,被害人冯某的家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闫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70余万元。
对方答应断了但还纠缠
据了解,闫某与赵某于2010年8月结婚。早在2008年,闫某、赵某和冯某就在棋牌社相识。
闫某称,2008年,他和女友赵某住在大兴区团河北村一出租屋内,因常到附近棋牌社玩,在那里认识了冯某,“一来二去我们几个人就混熟了,后来我发现女友手机里有冯某发的暧昧信息,当时我就急了,此后不跟冯某联系”。
“我觉得他俩有问题,但没有证据,也没说什么。”闫某供述称,2015年6月,他发现冯某常常夜里给妻子发信息,妻子解释称冯某离婚了,找她聊会儿天。两个月后的一天夜里,家里座机响了一声就断了,他发现妻子手机关机,偷偷打开手机后看见了冯某给妻子发的暧昧短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