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在食堂就餐。

微博截图。

食堂的信息公示。
有虫赔20倍
别人家的好食堂!
贵阳学院食堂实行食品安全赔偿制度引网友点赞
“有虫子20倍赔偿,变质50倍赔偿,别人家的食堂!贵阳学院食堂制定最高50倍的赔偿制度。不得不为贵阳学院食堂点赞。”4月12日中午,一条讲述贵阳学院食堂制定食品安全赔偿制度微博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12日下午,贵州都市报记者来到了贵阳学院,就微博中所说内容进行查证。
赔偿制度引热议收获一片点赞
记者发现,微博除了介绍食堂的这一制度,还配发了制度公示的图片以及自己获赔的赔偿记录表和出现问题的食物图片。
据微博内容显示,学校对食品安全卫生赔偿制度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食堂负责人的职位、电话及姓名,另外还建立了一个食堂服务共建qq交流群。在周二和周五上午11点至12点30设立了负责人接待制度,就食堂的服务、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交流。另外公示里面明确作出了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承诺:饭菜中存在头发、虫子、石子等异物,按该餐原价20倍现金赔偿;饭菜中存在变质食材,按该餐原价50倍现金赔偿。
“现在吃得放心了,听说昨天一个学长获赔了,设立这个制度使我们对于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更多的信心。”就读于贵阳学院大一的刘同学告诉记者。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就餐的同学,对这个制度他们一致好评。
“以后天天去贵阳学院的食堂吃饭,真是别人家的食堂!”“大赞,食品安全很重要。”“真的假的?居然有这样的规定。”“制度要制定,食堂自身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才是重中之重。”微博一经发出,便引来了众网友的讨论,点赞声一片。但同时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是否真有这样的制度?制定制度是否能够实行?
制度确证属实食堂就餐学生增多
12日下午,记者在贵阳学院二食堂门口看到,一个印着学生二、三食堂服务共建信息公示字样的牌子,上面明确写明了微博中所说的赔偿制度。并见到了了微博中所说制度的制定人及该食堂的主管李俊彦,他首先向记者证实了制度的真实性。
“这个制度从4月11日开始执行了,现在已经理赔两例,赔偿金额分别为140元和96元。”对于网友怀疑该制度的真实性,李主管向记者展示了两份食品理赔记录表,并介绍了制度执行的情况。
“我12日中午花4.8元在二食堂打了两个菜,一个汤,一个小瓜炒蛋,在吃的过程中发现小瓜炒蛋里面有虫子,最后通过食堂获得了96元的理赔。”记者通过查询食品理赔记录表发现,第二例获得赔偿的是该校大三的学生杨正才。见到记者,杨同学证实已经获得赔偿。“虽然菜里有虫子,心里有阴影,但食堂的赔偿方式和服务态度打消了我心里的不愉快。为这个制度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