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坚持1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治疗中受到的痛苦和折磨,是将精神抚害抚慰金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的缘由”,不服一审判决的周岩在上诉中表示。
周岩的理由是,陶汝坤的行为给自己的生理和精神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周岩在安医一附院经历了一次气管及创面切开手术、四次自身取皮植皮手术,全身上下除了烧伤的瘢痕就是取皮的疤痕,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治疗中需要在周岩身上埋置扩张器扩充皮肤用于取皮植皮。
这种扩张器每次在周岩的背部、腋下、大腿、腰部等部位埋置,采取定期注射生理盐水的方式扩撑皮肤,每次扩撑要持续数个月,每次都要数月保持同一个睡姿不能动。埋扩张器、注水、取皮、植皮,这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治疗过程。此外,根据医生介绍,周岩烧伤和植皮部位因为没有汗腺、没有毛孔,无法像正常皮肤一样呼吸,骚痒会伴随终身,并且整容后的面容也永远不可能恢复到常人的状态。
法院终审:精神赔偿仍然只判8万
法院二审认为,周岩因陶妆坤的侵权行为造成身体严重损伤,给其身心带来极大痛苦,其主张陶汝坤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精神抚害抚偿兼具抚慰、填补及惩罚的功能,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除考虑受害人的损伤后果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外,还应综合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本地的生活水平其他因素。原审法院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确定周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8万元,其数额适当,法院二审予以维持。法院终审判决陶家赔偿周岩180余万元。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了解到,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8万元。
但是周岩认为,这仅是安徽省的指导意见,并不是法律和司法解释,且第二十五条最后一款明确规定“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的上限可以突破8万元。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害的受害人获得精神抚慰金超过8万元的案例。原审法院确定周岩的精神抚慰金为8万元过低。
此外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注意到,终审判决书显示,陶汝坤现于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对此周岩对出生于1995年、已经成年的陶汝坤的服刑地提出质疑,探员昨日咨询律师了解到,根据监狱法,未成年犯在未管所服刑,成年后如果剩余刑期在两年以上,则必须转到监狱服刑。
探员追问
毁容少女的精神损害怎么衡量?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韬律师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该案中精神损害赔偿额判赔过低,这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是由于以下原因所导致。
●被害人很难在刑事案件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很难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对被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并不能抵偿其给被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但在现实案件中,除非手段极其恶劣的刑事犯罪,否则很少能够看到法院有再判决支持被害人的精神赔偿主张的情况。被害人只能另行起诉,在民事赔偿中索要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