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母亲醉酒 一审开庭四次
张红第二次来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把曾因故推迟的庭审再次“搅黄”了。
“醉得站不稳了,话都说不完整。”有人在法庭外看到了张红,“儿子被杀,男友被告,法院开庭她居然还有心思喝酒!”
既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又是重要证人,张红如此状态,让法官作出再次推迟审理决定。
又经过一次庭审休庭后,3月16日上午10时,此案第四次进入了审理阶段。这一次一直持续到了下午4时37分,案件终于完成了一审阶段。
张红爱喝酒的“传说”在第二次庭审时再次得到了印证。此前记者在村里采访时,有邻居称“两个人(张红和于某)天天就是喝酒,白酒论瓶、啤酒论箱,也不上班。屋子里和院子都是老两口来给收拾。喝完了酒就闹事,前几天还把老头老太太家给砸了,电视都砸坏了。他自己家也都不敢安玻璃,安上也是坏”。
2014年,于某曾因妨害公务罪被沈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当时也是因为跟张红两人喝酒后导致。
对话男童父亲:拒绝调解 杀人偿命
庭上庭下,昊昊的父亲唐大哥是最尴尬的存在:妻子与他人同居、儿子遇害。43岁的他不得不面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记者:有人质疑你和张红闹离婚时曾把孩子留在法院?
唐大哥:当时我俩确实在闹离婚,但我不同意离婚,看在儿子面上也不能离婚。单亲家庭的孩子,成长多少会有影响。当天在法院她说想孩子,我一个男人在外面打工,带孩子也不方便,跟妈或许更好。当天是把孩子留给了她,不是扔。
记者:你和张红还是夫妻关系?
唐大哥:没办理离婚手续。养儿防老,我现在40多岁,唯一的儿子没有了,我恨她。
记者:对于某呢?你对案件怎么看?
唐大哥:于某经常使用暴力殴打我儿子,十分残忍。于某的种种犯罪行为不但给我造成物质上的严重损失,在精神上也给我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庭审最后,于某表示道歉。但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40余万元赔偿请求的唐大哥明确拒绝法院调解:“杀人偿命!”
起诉书:强迫孩子喝酒并殴打阻止孩子母亲报警
起诉书显示,1977年出生的被告人于某(小学文化)与张红系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1月开始,三人共同生活在于某的住处。
2015年3月26日,在该住处,于某自述因嫌弃昊昊坐着不动,便用拳脚和皮带等物殴打昊昊,张红回来后,发现昊昊被打,将昊昊带离于某住处。
3月28日中午,于某在营城子一家饭店和张红喝酒,并和昊昊一起吃饭,随后将张红和昊昊接回了家。于某和张红继续喝酒,张红醉酒后自行睡觉,于某强迫昊昊喝下高度白酒,并用拳脚、半截台球杆殴打昊昊头面部、背部、臀部等处,“昊昊系在酒精中毒的基础上因头面部及躯干、四肢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引起硬脑膜下水肿及多发性软组织损伤而死亡”。
随后,于某将半截台球杆和昊昊所穿衣物焚毁,并阻止张红报警。
3月30日中午,张红通过于某弟弟报警,公安机关在于某住处将其抓获。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于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经鉴定,于某在作案时系普通醉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