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保平说,村里在2010年之前,几乎从没发生过孩童受伤的事件,出了这几件事后,村里面的家长都人心惶惶,怕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今年上4年级的小聪曾被老师告知,尽量不要惹韦某。当被问到遇到韦某会不会绕开时,小聪面露惊恐地说,“哪止走,我跑都来不及了”。一名村民告诉记者,村里的学校原本除了本村人就读,邻近的一些乡里的孩子也会来求学。直至发生了韦某伤童事件后,有条件的学生纷纷逃离凤镇村。
曾跟踪遇害女孩的同学
2015年11月,韦某减刑释放后来到广州番禺区,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今年1月18日,在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广明高速高架桥下,韦某看到11岁女孩小盈独自一人行走,便起了歹心,于是捂住小盈的口鼻拖到桥底的偏僻处实施了性侵,然后将小盈杀害并逃离现场。十几个小时后,韦某落网。
20日下午,新快报记者再次来到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回访,一名遇害女孩的同班同学小静告诉记者,在事发那天得知小盈没来考试的消息后,她就怀疑是韦某抓走了小盈。因为在半个月前,她几乎每天都会在广明高速高架桥下看见韦某。
“早上上学的时候基本都会看到他,放学的时候就偶尔会看到,反正每次他都是骑着一辆单车,看上去就像在路边等人,但你经过的时候,他就会一直盯着你看。”小静回忆说,就在上个星期的一天,中午放学后,她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如常地从高架桥下经过。没走多远,小静就感觉到有人在跟踪自己,随后她用余光看到跟踪者正是韦某。
“爸爸之前教过我,如果发现有陌生人跟着的时候就走到人多的地方去,于是我就马上快步走到路的另一边。”小静说,正当韦某越靠越近之时,或许是看到有其他路人从旁经过,韦某停下了脚步,没再跟上去,“因为他没有跟很久,我当时也不是非常确定是跟踪我,而之后几天他看到我也没再跟上来了”。
“别再把他放出来了”
刚减刑出狱2个月的韦某又在广州番禺杀人的消息传到这个小乡村后,村民均唏嘘不已。村委主任李祖然称,自己听说了此事为受害者感到心痛,但在他看来,这条消息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李祖然说,意料之外是没想到韦某那么快就被放出来了,而情理之中则是韦某此前就有多次的伤害孩童的记录。
李祖然说,韦某杀死小欢后,因未满14岁而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没多久就被放了回来,“早在当时村委就曾与满塘屯的长辈开会商量韦某的问题”。李祖然称,当时是想让公安机关把韦某控制起来,“但可能因其不承担刑事责任,无法对其采取措施,后来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昨天中午,在韦某堂伯父韦日康家门前,记者向韦日康及村支书询问了韦某是否有优点,两名老人在思索后向记者摇了摇头。他俩都不知道韦某为什么会做出这些举动,但包括他们在内的多名村民都有同一个想法——“别再把他放出来了”。
律师说法
韦某屡次犯案 难逃从重处罚
广东济方律师事务所杨晓栋律师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管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情节恶劣程度,都不认为是犯罪,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杨律师表示,这种规定并非我国独有,很多国家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都会有所保护,只是规定的具体年龄有所区别,因此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层面而言仍无有效制约,如果市民在生活中发现有类似韦某这种极端特例,建议向警方或相关的社会组织求助。
此外,杨律师表示,如果韦某此前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或有立功,经过法院审核后确实能够获得减刑,这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不过,本次韦某在释放后再次涉案,一旦极有可能会面临从重处罚,而且存在被判死刑的可能。而即便韦某在年幼时因高烧影响了智力,但只要不是精神病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会因此而再次逃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