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鱼浮灵”安全风险有限
尽管“鱼浮灵”的“奇效”确实是因为具有增氧作用,但是,相关成分、分解产物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鱼浮灵”类增氧产品目前尚没有相关国家标准,而且由于没有治疗鱼病的功能,严格意义上讲,也不能作为鱼药来对待。
不过,从它的主要分解产物过氧化氢来看,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我国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过氧化氢属于“动物性食品允许使用,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药物”;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过氧化氢属于“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从目前的舆论情况看,认为“鱼浮灵”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安全风险。一是“鱼浮灵”在水体中分解产生的过氧化氢和碳酸钠,有一部分可能会被鱼的体表吸收或通过鳃进入肌肉内,存在隐患。其实,这两种物质对鱼类的产品质量及其安全性一般没有负面影响,目前也没有任何实验证据和理由说明“鱼浮灵”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鱼浮灵”作为化学品,其中可能含有铅、砷等重金属,存在隐患。个别不法商贩可能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品过氧碳酸钠来替代渔业用“鱼浮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这种情况下确实有可能存在引入重金属等有害成分的风险。不过,鱼塘面积一般在10~200亩不等,水体体积大,要达到全池长效增氧的效果,使用“鱼浮灵”这种化学增氧剂的成本远远高于普遍采用的气泵等机械法增氧,所以通常“鱼浮灵”的使用时间短、用量相对也很小。运输流通过程中,“鱼浮灵”类化学增氧剂的使用时间一般也比较短。由于重金属在鱼体内蓄积需要一定时间,总体来看因使用“鱼浮灵”带来重金属残留的风险并不高。
提醒
网传重金属超标十万倍不靠谱
专家建议应进一步推进“鱼浮灵”类渔业投入品相关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使用流通要求等,规范产业发展,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与安全的信任度。同时,对“鱼浮灵”类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查处用工业级原料生产出来的过氧碳酸钠替代作为渔业投入品的“鱼浮灵”的违法行为,排除风险隐患。在水产品的养殖和流通过程中使用“鱼浮灵”所带来的安全风险有限,消费者不必过于担心,注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水产品即可。
专家表示,网传消息称,对撒过“鱼浮灵”的鱼检验后发现“砷超标近十万倍”。而根据我国的相关国家标准,鱼类无机砷的上限是0.1mg/kg。如果超标近十万倍,那么砷的含量就接近10g/kg,相当于1条1公斤的鱼里就含有10克砷。作为一种重金属杂质,需要投放多少“鱼浮灵”才能达到这个效果?更何况这些砷还要被鱼全部吸收并活下来,这可能吗?相关的监管要加强,但是通过网络传播恶意夸大事实、煽动公众恐慌的信息,是非常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