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授信额度”、“可操作套现”……都是对方给的口头承诺,张先生说,自己正是听信了微信“好友”的这些介绍,才决定办卡的。在没有卡片章程、会员章程、也没书面约定的权利义务,张先生就交钱申请了卡。
“经办人”
只是经人介绍帮办“消费卡”
9月初,张先生收到了一张“民生阳光易购”卡。昨日,记者看到了这张卡。卡面设计跟银行卡很像,包括非常相似,但并非民生银行标识的卡面标识,以及有点像银行卡上“银联”的“商联”标识,卡背面显示“本卡所有权属民生阳光消费贷公司所有”。
据张先生说,卡到手后情况并不是说的那样,比如“套现”,联系田某说办不了。那么,零首付买房买车呢?在长春,没有“合作”的房企,买房不行,可以买车,但也有一定的要求,可供选择的品牌、车型有限,有的还得等。
22日中午,记者跟张先生一起来到为其申请卡的“经办人”陈鑫所在公司,对方不在。通过电话联系,陈鑫表示,自己不是代办机构,也不是民生阳光消费贷公司员工,自己是“有这个渠道,通过朋友以个人名义来办卡”。同时他还表示,发卡的是“民生银行旗下的一个分公司”、“总部在郑州”。其收取的3.5万元费用中有2万元是办卡中介费用,自己、介绍张先生到他这儿的人,还有其他“中介”获得这部分,另外1.5万元给了发卡公司。
对于张先生所说的一些“承诺”,陈鑫表示,自己并没有承诺什么,只是经人介绍,帮他办了张“消费卡”,而且卡已经给了张先生。
发卡方
秦皇岛代理商办出的卡
按照张先生卡片背面的客服电话,记者打了过去,接电话的人自称“民生阳光易购公司副总经理黄彬”。对于是否民生银行旗下分公司的问题,对方称“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而就该问题,记者已在此前联系民生银行官方客服,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民生银行并无该下属分公司。
黄副总表示,该公司只对代理商发卡,不对个人发卡,要求代理商不能虚假宣传。这个消费卡可以在其网站上购物,也可在有相应合作的地方,指定的房源、指定的车行实现“零首付”买房买车,不过长春并没有代理商。至于张先生花了3.5万元办卡,黄副总说:“这个是秦皇岛的代理商办出的卡……收费太高了。”他表示,会跟代理商联系,找到经办人,如果是代理商“违规了”会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