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同步还出台了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在推进租赁住房建设供应、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的职能。
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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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会给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意见》从培育和规范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角度,围绕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住房租赁平台、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加强住房租赁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既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等国家文件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本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随着《实施意见》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本市将逐步扭转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重购轻租”的结构性问题,让住房更好地回归居住属性,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住有所居的需求,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非理性过热情绪,推动房价与租金趋稳,不断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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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住房租赁平台有哪些特点?
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是推动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支撑。本市开展住房租赁平台建设,更加强调开放、共享的原则,更加注重住房租赁服务监管线上线下的同步推进,更加突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行业监管和市场监测的全面覆盖。
线上:与相关管理部门业务系统、市场化网络住房租赁平台链接,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和应用,实现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评价等一站式服务功能。
线下:成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与线上平台融合互动,提供企业备案、入网认证、房源核验、信息发布、网签备案等一门式集中服务。
同时,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归集管理部门、市场主体、租赁住房项目等各类信息,实现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存量改建、房源供应、网签备案等基础数据的全覆盖,强化住房租赁市场分析研判和租金监测,进一步提高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