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申请司法审计对老赖仍在正常经营,有证据反映近期仍有大额收入或老赖对某笔大额收入拒绝说明去向的,可申请审计(但申请时需表明申请人愿意垫付审计费用)。
二十、申请悬赏最高院及各地法院都有类似规定,但似乎没有什么执行,但肯定了措施的合法性,建议可以多加研究采用。如果老赖有“仇家”,有时候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十一、申请限制高消费这是常规措施,凡是执行案件都可以申请法院限制老赖进行高消费(高消费的标准有些省法院有界定)。
二十二、申请限制出境如果老赖有涉外因素,或有证据反映老赖有业务涉外,可申请法院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但法院对此类申请审查较严格,且期限只有三个月,期限届满后又要当事人申请,很麻烦。
二十三、申请列入失信人名单这是常规措施,凡是执行案件都可以申请法院将老赖列入失信人名单,随着互联网发展及各个部门的协调性加强,失信人名单将会列入当地征信系统之中。
二十四、申请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申请人需垫付相关费用。
二十五、申请财产调查令部分法院可以出具《调查令》给律师到相关单位调查财产或取得相关资料文件,律师要用好这一便利。
二十六、申请上级法院监督执行对逾期未执结案件,申请上级法院进行监督,限制执结或更换执行法院。
二十七、申请司法拘留对老赖确有收入但又拒不申报财产,或正在恶意处分、转移财产,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的行为的,可申请法院采取拘留措施。
二十八、申请对被执行人或相关单位(个人)罚款对拒不申报财产、妨碍法院执行,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的行为、拒不协助执行等当事人或老赖的相关负责人,可申请采取这项措施。
二十九、要求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这是民诉法规定的一项当事人的权利,是对被执行人藐视生效裁决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