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71岁老太欠款8亿余元。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
福建泉州中院近日公布的一份“老赖”名单中,来自厦门思明区的71岁老太陈长芹以涉案标的金额8.1亿元位列榜首,引发关注。
已过古稀之年,陈长芹如何欠下如此巨款?8月28日,澎湃新闻搜索中国执行信息网发现,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陈长芹先后六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分别为泉州中院、郑州中院、厦门中院、河南高院,执行情况均为全部未履行。
此外,澎湃新闻搜索裁判文书网发现,陈长芹曾涉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她为相关公司向银行的巨额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抵押物包括多处房产及车位等。
曾以94个车位为公司借贷提供抵押
陈长芹所涉借贷纠纷,均涉相关公司向银行的巨额借款。
河南省高院2016年3月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显示,河南省宏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借款本金1.7亿余元及利息105万余元(截至2015年7月20日),陈长芹与另一公司曾提供其名下的房地产为广发银行农业路支行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陈长芹等还自愿为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6年7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金融纠纷判决显示,厦门市启德中实实业有限公司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近4800万元本金及300多万元利息,根据抵押合同,陈长芹提供厦门湖里区泗水道595号地下一层共计94个车位进行抵押。
上述案例中,法院均判决被告借款方限期偿还借款,陈长芹等抵押的财产原告银行可优先受偿,陈长芹等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陈长芹所涉借贷纠纷不止于此。
据《海峡都市报》8月24日报道报道,陈长芹在泉州涉两家银行的多起金融纠纷,其中已宣判的有十几起,涉案标的金额8亿多,还有多起未宣判案件,据悉,总涉案金额可能高达20亿元人民币。而陈长芹不知所终。
出资两千余万的公司股东
泉州中院2016年12月12日作出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福建泉州宏昱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宏昱公司”)、陈长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宏昱公司与兴业银行泉州分行签订《出口押汇协议》,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向宏昱公司发放出口押汇融资款1239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