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刘永富表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正式考核。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对综合评价好的8省通报表扬,并在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省,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问题突出的4省,约谈分管负责同志;考核结果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刘永富介绍,2013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至4.5%,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与前几轮扶贫相比,不仅减贫规模加大,而且改变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减贫规模逐年大幅递减的趋势,每年减贫幅度都在1000万人以上。贫困地区群众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实际增长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