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了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支持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方面提出了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妇联组织的职责任务。在强化保护措施方面,民政部将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城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等方式,为各地探索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提供支持,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将由政府提供且适宜社会承担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信息收集、监护情况调查评估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要求选择一批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较多、服务需求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创建一批示范地区和单位,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由点及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提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熟做法,提高社会认知、扩大社会共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有关要求,促进农村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意见》最后提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农村困境儿童相关工作参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