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羊先生陆续将193万的房款全部付清,拿到了房子的钥匙。然而,当羊先生的儿子在去年9月2日来到这套新房时,却发现房子已经被人撬门而入,而入侵者称自己也是这套房屋的买家!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时,又有一个人出现,声称自己拥有这套房屋的居住权,此人正是这套房屋的租客陈先生。
丢下两个买家一个租客 房主销声匿迹
陈先生说,2016年6月,他从房东石磊手上租下了这套房屋,租期一年,没想到,刚入住没几天,就有人撬门强行进入他的家中。此时,他才知道,房东曾经把这套房屋卖给了一户姓黄的人家。
原来,房主石磊曾经以135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第一位买家黄女士,但是因为房价上涨太快而要求加价。黄女士不愿接受加价,谁料,石磊一不做二不休,在没与黄女士解约的情况下,又在2016年7月初,以193万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了羊先生。
因为之前的纠纷,在2016年7月的时候,石磊曾经出现,到派出所澄清,表示打算和第一家买家违约,赔付违约金,承诺仍履行和陈先生的租约。
问题集中在了石磊身上,可此时,石磊已如人间蒸发一般,不见了踪影。面对两位买家,租客陈先生也是一肚子苦水,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他与房东之间的租赁纠纷还没解决,两个买家又同时要求住进房子,三方闹得不可开交。
调解后又生矛盾 法院一审判决第一个买家有权居住
在民警的调解下,租客将三室一厅中的两间卧室以租赁的形式,分租给两位买家。不过,两户买家和一户租客挤在一套房子里,矛盾纠纷肯定是少不了。租客陈先生将卧室的门踢坏,还让胡女士“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