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小泉介绍,培训公司想方设法进入大学校园,或通过问卷调查,或开设讲座,或以招聘为由,用严厉的词语攻破学生的心理防线,让学生怀疑自己的能力,并顺势建议参加培训。在这个过程中,培训机构甚至会提前雇佣好“水军”,在贴吧、问答平台上刷好感,以防大学生一时怀疑上网搜索。有的培训机构甚至在公司显眼位置粘贴某些知名企业的标识,让参与面试、培训的人产生联想,并借此“营造”公司的良好形象。
当学生想参加培训却因资金不足而犹豫不决时,培训机构就会顺势提议通过贷款平台贷款交培训费用,或者用各种虚假条件诱骗大学生申请贷款。十多名被骗大学生告诉记者,在贷款过程中,几乎全部是培训机构一手包办,没有贷款平台的工作人员在场,只需一通电话或简单签字就完成了贷款过程。针对五花八门的岗位要求,培训课程的价格也参差不齐,学费通常是1万至两万元,而贷款利率普遍在10%以上。
此外,有被骗的大学生告诉记者,如果想要中途退出培训,还需要向培训公司交学费20%的“违约金”,有的“违约金”甚至高达培训费用的40%。
一名受骗大学生告诉记者,被告知中途退出需交“违约金”后,他算了一下账,由于自己已经学了大半,退出培训交的“违约金”比培训费还要多,“退的时候,培训费按天算,但是还要算上5000元‘违约金’,有的学员以曝光企业为条件才获得了退款,但仍交了一笔‘违约金’。然而,即便退出培训,学员仍背负着每月向贷款机构还钱的负担”。
受骗者维权或困难重重
那么,受骗的学员是否可以起诉?
北京律师周云表示,学员与借贷机构的借贷条款是合法有效的,学生的贷款需要依约偿还;至于学生交给培训机构的学费,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比如,有的培训机构并无办学资质、承诺的毕业后薪金水准未达到等。
“这种‘培训贷’可能涉及合同诈骗行为。单从民事角度看,这是典型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参加培训者要想取回已交纳的培训费,要么解除合同,要么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合同的解除,主要涉及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周云向记者介绍说,申请解除合同需要注意几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培训提供方是否有欺诈行为;其次,在合同签订阶段,培训提供方是否有夸大宣传,构成重大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