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叫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狭义上的利可以理解成金钱,广义上的利就是一切对人类生存有帮助的事物,不仅是人类社会,整个生物社会都是建立在自利性这个基础上的,生存和繁衍是本能,也是自利性最直观的体现。人的一切行为都可以归结到利益驱动上,只不过对于利益的认识各有不同,有些人认为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去积极奉献,有些人认为个人价值先于社会价值,去积极劳动,这二者本身并不矛盾,先有个体才有集体,而良好的集体能够反馈支持个人,但是万事皆有尺度,过度强调集体压榨个体,则集体难以为继,过度强调个体无视集体,则必将遭到集体的反噬。
二、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有极大的局限性,容易导致盲目。
举一个例子,当我们站在河岸上,就能看到河流的方向,然而如果我们身处于河水之中,就往往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能随波逐流,人在社会中生存,就犹如身处潮水之中,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客观规律是存在的,但是往往难以认知和把握,对认知局限性的认识,决定了一个人是不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盲目。
三、自利和盲目,足以使人丧失理性,而非理性才是人的本质,理性是一种自我约束的天赋,却无法超越本能。
我是当警察的,见过很多犯罪份子,也经常思考一个问题,是什么让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一言以蔽之,因自利而丧失理性,但是自利是核心层面,盲目或者清醒,只是次一级影响因素,由于无知而犯罪非常多见,这其实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认识问题,所以说无知只是犯罪的借口,而不是犯罪的理由,拿无知当有理,才是更为可悲的事情。而使一个人不去犯罪的根本,并不是善良,而是对自身邪恶保持清醒和克制。
也正是在这三个客观基础事实的基础上,才出现了一切关于骗术的方法论,传销也只是骗术中的一种,当然了,是非常有特点的一种,其实总结下来也没多难,一句话就够。
用自利性吸引人,用盲目性煽动人,洗脑自然能成功。
而传销的方法论主要集中在盲目性上。
首先是制造集体感,传销组织让成员共同生活,核心目的是制造一种利益共同体的假象。
其次是营造仪式感,传销组织经常组织各种学习,宣讲,自我鼓励,仪式感使参与者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价值,却看不到真正有价值的是内容,而内容本身的价值源于客观规律,没有那个传销组织给成员讲经济学常识,因为讲了,就会彻底崩盘,但是要挣钱,依靠的是经济学知识,而不是人定胜天的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