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重的一点是考研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这一点主要指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合法办学条件,是否拥有政府部门下发的办学许可证。”朱致远说。
培训机构邀请名校硕士做广告
去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研究生的江鹏告诉记者,他自己从一开始就有很清晰的考研规划和院校目标,学习方法全部依靠从学长学姐那里听来的成功经验。
“这比什么都管用,学长学姐会告诉你哪些知识点是考试重点、哪里能找到最新的视频资料、哪些老师的试卷押题最准等各类信息,其实考研就是一个经验传承和自己努力的过程。”江鹏说。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完全凭借自学考上国内名校的考生,却在前不久被一家考研培训机构找到,这家机构请他去做考研交流会的讲解嘉宾。考研培训机构向江鹏许诺,只要他在交流的过程中提到培训机构的名字,并告诉别人他曾在机构学习过,就可以给他一笔钱。唯一的条件就是培训机构可以用他的名字来做广告、打招牌。
“我拒绝了,但可以想见,许多考研培训机构所谓考上名校的学生可能就是这样找来的。”江鹏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考研培训机构的作用不能说绝对没有,但肯定不会像培训机构自己宣传的效果那么明显。学习终归是自己的事情,抱着花钱买安慰的心理去报名参加考研培训,而没有自觉自律的学习态度,很难在考研的荆棘路上搏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采访对象均为化名)
专家剖析考研培训市场乱象根源
对话动机
考研培训由来已久,如今已经成为一个颇具规模的产业,但其中也出现了乱象。日益增长的考研培训市场、形形色色的考研培训机构如何规范发展?《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与业内专家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邱宝昌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法制日报》记者 杜 晓
《法制日报》实习生 冯一帆
记者:当前考研培训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否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邱宝昌:诸如承诺无法兑现、伪造考研率、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确实触及到法律红线。修订后的广告法第一章总则里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尤其针对培训教育类机构的广告宣传,修订后的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进行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因此,存在上述三类问题或者类似承诺保过率、考研率问题的考研辅导机构都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