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4日,蔡先生的妻子徐女士赶到邾城街派出所报案说:8月26日,我给我老公还信用卡,发现该卡透支5万元,这与之前老公告知的4000元有很大差距,当时我们便将银行卡冻结了。9月4日,我们去一家银行查询我老公的储蓄卡账户,发现大量资金被转走。而后我们去另一家银行查询发现该行储蓄卡密码被修改。
手机号接连被人冒名补办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属的武汉紫润明园营业厅,即武汉天盈通电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开设淘宝网店,为客户快速办理电信业务,有人以蔡先生身份在2015年8月16日办理电信号码补卡业务。随后的8月26日,徐女士发现该手机卡失效,随即到电信营业厅补办。岂料在之后的8月28日,冒名者再次用相同的方式在同一网店补办了蔡先生电信号码卡,并继续盗刷银行卡,购买大量贵重物品。
在公安机关询问紫润明园营业厅负责人谭女士的笔录和旺旺聊天记录中都曾记载:2015年8月16日和28日两天,通过该营业厅淘宝网店,网名叫“哥革革哥”的买家两次要求补办蔡先生的电信手机卡,同时提供了3张图片,分别为:蔡先生身份证正反面及一张明显用蔡先生登记照P图合成的其手持身份证图片。补领的电信手机卡通过快递至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商城小区的一户民宅,单次补办费用100元包邮。
徐女士说,8月26日,在还完信用卡后就感觉不对,随后打开老公的手机发现不能正常使用了,于是前往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开机后则发现大量银行的催还款短信,而在9月报案前后,再次发现手机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再次前往营业厅补办电信电话卡。
此时,蔡先生的5张银行卡已被盗刷走51万元,其中,一张尾数为2420的银行卡被多次盗刷,金额合计为283344.23元。
律师意见
遭盗刷51万,该谁负责
蔡先生和徐女士认为,武汉天盈通电讯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未尽到严谨审核的义务,就为冒用以蔡先生身份信息的客户办了补卡业务,导致蔡先生的电信卡被恶意补办,同时导致他人使用盗取的银行卡信息及手机动态验证码进行恶意盗刷。同时,中国电信武汉公司应当承担对客户身份信息的实质审查义务,并对其下属营业厅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他人恶意补卡并使用。而作为银行,应当承担对客户银行卡相关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银行卡使用安全,而如今被盗刷数额巨大,银行也应承担连带责任。遂诉至法院。
硚口区法院和武汉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此案公安机关刑事予以立案,故对于蔡先生在羁押于看守所期间,其银行卡及手机号码是如何被人冒用、盗刷等相关事实,均待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终结后才能予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之规定,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