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是我的巡迴演唱会根本不在台湾,况且到底有谁会因为这样的新闻而想要去买演唱会的票?我为什么要用这么烂的方式炒新闻?(这么荒唐无脑的推论,却被网友们当成自己的洞见,大肆抨击我和我的公司)
有人说,我是最大的获利者。
我一点也看不出,这样的事情可以从哪里获利?
这整件事情都荒谬又丑恶。
该道歉的不道歉,该解决的不解决,不该出现的杂音不断被放大,甚至开始泯灭良心的说谎。
这件事情一发生,该报警的时候我没报警,因为报了警,要查的人第一个就是拍摄者,也就是说他会一人承担的姚元浩先生。
这件事情,应该要告的时候,我没告,因为我始终无法狠下心对一个曾经在一起过的人提起诉讼,不论是分手前或是分手后。
我一直在等著一个道歉和到底要怎么承担的具体行动。
媒体新闻曝光十五天之后,终于,我看到了报警和提告的动作。
姚先生前往刑事局报案并提告,希望借此揪出散布照片的真凶。他明明早就可以去做的事情,却任由舆论吵翻、网友骂遍,最后才愿意去面对处理。
但终于,有一件事情我获得了应有的对待。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迟来的正义,起码,该承担的人终于有了第一步的动作。
而这一切本该在15天前,就由当初肇事者去收拾残局的。
这一切不该在媒体舆论延烧15天之后,对双方都造成无可抹灭的伤害之后,才开始找寻真相。
我始终认为,现在我不需要报案,因为照片的拍摄者是谁,大家都知道了,不用借由报案去抓人,当初没报案,现在更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