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难题有规可依
确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方面,农民群众看到新的权属证书管用,有的还可以抵押融资,对确权工作的要求随之更高。另一方面,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确权颁证登记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对于城郊村,能不能确权确股不确地?在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能不能调整土地?
山东省是第一批整省土地确权试点地区之一。山东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山东土地确权登记进入后期时,工作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的土地确权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具体操作上。
黄延信介绍说,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因为,我国有一些农村,比如华西村、南街村这样的村,改革开放以后就一直没有把土地分田到户,仍采取集体经营的方式,此时确地到各家各户,显然没有必要;还有一些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农村,剩余土地很少,这种情况也不便确地。是否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要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作出决定。
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如果原来在二轮承包就已经明确到一家一户的承包地,原则上实测多出来的土地就应该归该承包农户拥有。比如,原来是8亩,实测出来可能是10亩。这种情况原则上应该归到原承包农户。还有一种情况是增加了很多土地,特别是大规模开荒地,这就要“一村一策”。如宁夏平罗县农村增加的开荒地很多,当地村里达成共识,多出来的土地20%增加到原承包农户的面积之上;剩余的80%,作为村里的机动地或新增人口用地。这种办法实施的前提是,所在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民主决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所需资金量大,其中航拍、测绘、调查等工作需要大量资金,如何解决?目前,政策已明确,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各级财政承担,不从农民口袋里拿一分钱。为此,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安排了181.4亿元专项补助。各地也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动经费落实。目前,绝大多数省份都明确了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其中20多个省份每亩补助5元至10元。山西、广西、青海等省区补助标准较高,为15元每亩。
加快转化确权成果
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实行土地确权,不仅是为了保护农民承包权益,也是为了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试点地区在确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成果应用,在解决农民融资难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过去,农村土地和房屋囿于集体性质不能抵押,农民贷款只能走联户担保,门槛高、利率高。现在,农民以土地权证作为抵押,就能从金融机构贷款,且利率优于以往。在山东省大部分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滩涂水面养殖使用权抵押贷款已全面推开;吉林延边州从2014年至2016年共发放5000多笔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累计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