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根据提取情况分别填写不同的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因购房、租房、退休、特殊事项销户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下属的十八个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见附件1),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需填写提交的业务申请表可通过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bjgjj.gov.cn)下载,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签字,申请表格式不得修改,提倡双面打印;也可到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领取。
管理部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人的指导和培训,督促经办人认真履职为单位职工办理缴存和提取业务。单位经办人不配合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管理部可以依缴存人申请办理。如果缴存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缴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缴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文书办理。
各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的工作人员应通过相关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专职审核岗位的工作人员连续从事审核工作三年以上应轮换岗位。
各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应分别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能录入相关申请信息并办理支付业务。
(一)购房提取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及填写相关申请表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具体指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份,所填表内的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申请人有住房补贴的,可在表内提取限额栏在购房金额的数额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提取限额,二者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