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她们在当地也有了点“名气”。根据一审判决书,公诉机关指控,从2013年至2016年,这群大妈团伙共有29次寻衅滋事行为。2013年1次,2014年5次,而2015年突然增加到20次。到了2016年,仅1月就发生了3次。
判决书称,这群大妈除参与各类债务纠纷外,还会被请去参与“医疗事故、宅基地纠纷、拆迁补偿、邻里争执等经济、民事纠纷”。
2016年3月左右,包括高云、苏木香等人在内的14人被当地警方抓捕。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负责侦办此案,该局警官李春光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团伙涉案人员30余人,大部分是女性,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70岁。
李春光还说,一般的成员按场次结账,每场200元左右,领头的多一些。如果去外地“出差”,报销来回路费、包食宿。如果有人因此进了派出所或者受伤了,出场费会高一点。
警方认为,胡林文是组织者,主要负责接活,也负责策划。陈美、高云、苏木香和刘某(为高云的同村亲戚)四人为骨干成员。
“占着讨钱的理,吵架时不能输”
直至被抓,这14个人也不是每个人都认识。苏木香说,每次有人“接活”时,由“接活人”叫自己最熟的几个人,根据事情大小,一般去3、4人就行,偶尔才需要10来人。因参与次数不多,还有一部分人从没打过照面。
出发前,大妈们不用特别准备,各自把家里的事安排好就行。一般是老板带队过去,如老板不方便亲自出面,也会让自己的亲戚带着她们过去。她们自称是这个老板的亲戚或朋友,要求对方赶快把钱还了。
有时,对方早已提前“跑路”,找不到人。有时,一个钟头就解决问题。有时,要和对方磨上一整天或者几天。
如果对方和气,她们就和气说说。大妈们早来晚归,到了午饭时间,欠款方会“客客气气”地买来盒饭和矿泉水给“光临”的大妈们。
如果对方不和气,她们就开骂,“骂对方、骂他的家人”,当地土话中的“孬种”“你个鳖孙”都是常用词汇。
高云说,一般她们不会随便骂人,但如果欠钱的人都骂,那讨钱的人更有理由开骂,“对方老板欠钱不还,怎么还有理了?我们占着讨钱的理,被人专门请去,吵架时不能输!”
在记者面前,她不承认打架,“不打架,只骂架。”
然而,判决书显示,多名被害人及证人陈述,欠钱方大多受到大妈们强烈的辱骂和侮辱,表现为被骂、被恐吓、被吐口水、被惊吓至病,甚至被推搡、被撕扯或被殴打致伤,有的还导致工地停工、家庭无法生活、公司无法运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