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五福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贤高侵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问题。 2012年,李贤高将下拨给村的计划生育帮扶工作经费0.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挪用该村水渠项目款1万元借支给他人使用。此外,李贤高对该村私设“小金库”、违规制定村级争取项目补助规定且个人违规领取争取项目补助7.08万元,负有直接责任。组织调查期间,李贤高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李贤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国土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原所长刘东华、西湖镇新港村原村委会主任龚欢林虚报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问题。 2016年,刘东华、龚欢林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补偿对象和虚增补偿面积的方式,合伙套取西湖管理区商业文化广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43.76万元,其中,刘东华分得33.76万元,龚欢林分得10万元。刘东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龚欢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常德市澧县原如东乡枫林村党支部书记朱郑健、村委会会计李登扬虚报套取征地补偿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朱郑健、李登扬在马公湖水源补偿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虚报套取征地补偿资金15.72万元,用于村级日常支出。朱郑健、李登扬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常德市石门县皂市镇白沙渡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克志、原党支部委员李育建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村民补偿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5年,在石门县S303线改扩建电力和通讯杆线移位施工过程中,张克志、李育建虚报套取补偿资金3.09万元,截留村民补偿资金0.62万元,全部用于村级日常开支。李育建还挪用村民补偿资金0.31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组织调查期间,李育建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张克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育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0.常德市石门县秀坪园艺场秀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晏友春、原村委会会计吴争荣挪用民政资金、虚报套取移民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晏友春、吴争荣挪用上级拨付的3万元民政资金用于村级日常开支;虚报套取移民后扶工程款6.51万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晏友春、吴争荣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郴州市永兴县鲤鱼塘镇火里把村原临时党支部书记兼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高平优亲厚友问题。 2012年,陈高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子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7万元。2013年至2014年,陈高平违规将其母申报为低保户,享受低保补助资金0.28万元。组织调查期间,陈高平主动上缴了违纪所得。陈高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