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活动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田小雨:一般来说就是在群里发布一下时间和集合地点,然后到了时间大家自行去参加,没有强制性,所以每次活动的人数都不一样,通常是二三十人一个团。
新京报:过程中会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田小雨:抛开这次,其实平时一直是很注意安全的。比如成员都有团服,而且颜色都是很亮的。过程中有领队,而且只能是女性,这样队伍不至于速度过快。另外,队伍里还有专门的护队、收尾人员。
“不能简单贴标签”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多人参与健跑活动?
田小雨:团员年龄普遍偏大,相比较来说,徒步、健步跑是门槛最低的一种体育运动。
新京报:如何看待你们被称为“暴走团”?
田小雨:其实团队从来没有这么称呼过自己。这个词本身是一个外来词,在我看来,“暴走”的速度要求比较高,我们这种速度,不能叫暴走,这么叫不合适。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么多人关注此事?
田小雨:现在社会上整体对老年人不够宽容,之前发生的一些事情也强化了这种印象。我们这个团队,主要成员都是中老年人,所以也导致了一些关注。团队成员中,既有公务员,也有小商贩,什么行业都有,我们与社会上的人都是一样的,不能只是因为年龄,就贴上标签。
新京报:以后还会不会开展活动?
田小雨:目前的团队活动,是一切正常的,以后也会继续举办。
律师
“暴走团”司机均涉交通违法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暴走团”擅自占用机动车道,涉嫌道路交通违法。另外,组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亦属治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新年认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即便暴走团有错在先,司机也应当及时避让,确保安全。如果司机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证明活动组织者在路线选择、安全提示等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样需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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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协调“暴走老人”入校锻炼
今年六月,有媒体报道称青岛两个老年暴走团,每天早6点后在街上暴走健身,而且走的路线是位于马路中间的超车道。团队里有人高举着旗帜,昂首向前迈步。一些车辆只能慢慢跟在暴走团的后面选择避让。这些老年暴走团有二三十人,主要由中老年人组成。一些大爷大妈掉队后,为了追上队伍,会不顾红绿灯一直向前,不看来往车辆,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月18日,青岛市李沧区交警部门经过协调,“暴走团”可以进入附近学校进行锻炼。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王煜左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