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孙医生轻度休克、牙槽骨骨折移位明显,构成轻伤二级,其面部擦伤、挫伤、划伤和左大腿创口、左膝部挫伤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受审
为减轻罪责编织谎言 庭审中流下悔恨泪水
赵某归案后,为了减轻罪责,前6次接受审讯时都作了虚假供述,称自己是“医托”,被孙医生批评后实施报复。到第二天下午第7次供述时,赵某才如实陈述犯罪动因,事实上他在作案前根本不认识孙医生。
庭审中,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庭审过程中状态低迷。在审判长让他作最后陈述的时候,赵某宣读了悔过书。他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而悔恨,他觉得很对不起孙医生,更对不起一直用微薄收入支撑他到30岁的爹娘,读悔过书时赵某情绪失控,泪如泉涌,泣不成声。
赵某请求法庭能够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处罚。
宣判
持刀抢劫情节恶劣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检察机关认为,赵某已到而立之年,却做出这样荒唐、危险、违法犯罪的举动,情节恶劣,且在公共场合使用管制刀具实施抢劫,应从重处罚。
此次庭审共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查明了案件的全部事实,后经合议庭合议,当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并踩点,确定作案目标后敲诈不成又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受害人多处轻伤和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有预谋使用管制刀具,在医院公共场所内实施抢劫,且有受过行政处罚的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赵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对被告人赵某作出了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