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化肥强令验收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梁有豪当然清楚这条规定,但金钱的诱惑实在太大,让他无法抗拒。他将何仰昭提供的三家经销化肥的公司作为邀请招标对象,分批邀请招标,使何仰昭一举中标。
中标的喜讯很快传到何仰昭耳中,他立即拨通了梁有豪的电话,“梁主任,大恩不言谢,我对您的承诺过些时日一定兑现!”随后,何仰昭电话通知朋友沈礼亮,让他放心大胆地批量购进化肥。
据沈礼亮案发后证实:他是从一个叫王志明的男子那里进的货。2012年至2013年间,沈礼亮通过海南中农农资有限公司开具销售化肥单,为何仰昭供应美国太平洋硫酸钾化肥。第一批化肥运抵扶贫办仓库时,负责验收的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这批美国太平洋硫酸钾化肥居然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销售化肥的备案登记证等相关备案材料。进一步查验发现,这批化肥包装袋上所标示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所谓太平洋品牌,均为虚假信息。
工作人员立即向梁有豪作了详细汇报。听完汇报,梁有豪惊出一身冷汗。他已经收了何仰昭的部分好处费,退货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装糊涂,强行让工作人员验收发放,将来一旦东窗事发,免不了被追究责任。这可真是“骑虎难下”。
反复思忖,梁有豪还是决定闯一闯:毕竟蒙混过关是有可能的,就算运气不好,也不过承担一个失职责任,没啥大不了。当天下午,他以十分严肃的口气告诉负责验收的工作人员:“这批化肥就按惯例验收发放,不要节外生枝,出什么纰漏。”就这样,不合格的硫酸钾化肥分九次运来,陆续发放给全县贫困户。
与此同时,按照梁有豪的授意,何仰昭多次给梁有豪的儿子梁干送好处费,一共送了人民币65万元。
欲逃罪责急退赃款
2013年11月,海南省审计厅决定对陵水县扶贫办采购的美国太平洋硫酸钾化肥进行审计。
梁有豪坐不住了,他知道事情早晚会败露。不想坐以待毙的他,决定将何仰昭送的65万元好处费全部退掉。他将儿子梁干叫到身边说:“没别的办法,只能把何仰昭给的钱全退给他。还有,你告诉他,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什么人找他,他都必须一口咬定从来没有为销售化肥给过任何人一分钱好处费。不然一旦出事,他也要受牵连。他咬死不松口,大家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