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结束,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对王引鹏等三人提起公诉,2015年,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引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6支,情节特别严重;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1支,情节严重。决定以走私武器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王引鹏无期徒刑。同时,对另外两名从香港给王引鹏代购武器的被告人也以走私武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罚。这判决一出,让王金忠一家无法接受。
王金忠不明白,儿子购买的仿真枪怎么就成了真枪了呢?这是怎么鉴定出来的呢?
如何鉴定枪型物是否是枪支?
原来,什么样的枪型物会被认定为枪支,目前普遍采用的标准为2010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其中鉴定标准第三款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也就是说,很多人眼中的仿真枪或者玩具枪,如果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就会被认定为枪支。
也正是依据这个标准,王引鹏从香港购买的23支疑似枪支中,有16支被认定为枪支。
无期徒刑为最高判罚 二审仍维持原判
无期徒刑已经是这类犯罪的最高判罚,在王金忠眼里,自己儿子买的只是没有什么危害的仿真枪作收藏之用,并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如此重的刑罚让他完全没有想到。于是,王金忠第一时间选择上诉。
2016年3月,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二审,王金忠一家充满希望。然而,经过审理,河北省高院最终还是维持了一审中无期徒刑的判决。
坚信无罪 类似案件带来希望
王金忠坚信儿子无罪,他一直在通过合法的渠道向最高法申诉,同时,他也一直在关注着类似的案件。 也是因为仿真枪入狱的刘大蔚案就让王引鹏一家看到了希望,因为,刘大蔚的遭遇和王引鹏有些相似,而就在去年的10月,福建高院决定对刘大蔚的案子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