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伙子小李很早就来富阳打工,经过几年勤勤恳恳地打拼,在富阳站稳了脚跟。几年后,他辞职做起了小生意,虽然本小利薄,但吃穿不愁。2012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本地姑娘小于,小于家境不错,而且其本身是一名白领,收入也不低。
2013年底,小李和小于决定结婚,喜宴在男女双方的老家各办了一场,场面热烈喜庆。可两人不知是因为忙昏了头,还是认为彼此感情不需要一张纸来证明,始终没去办结婚登记。
“结婚”后不久,两人在城区买了一套房子,房价200万元。小李“倾囊而出”,把自己的50万元积蓄全部拿出,剩余的150万元则由小于出资及其父母资助。幸好房子是精装修的二手房,为了省钱,两人没有过多改动,基本属于拎包入住。
有了自己的爱巢,小李和小于开始为这个小家而打拼。由于生性独立,又彼此信任,两人并没有设立共同账户,各自的钱各自管,家庭开销也是商量着来,谁方便谁出,二人世界过得平淡又温馨。半年后,小李做生意赚了一笔,出资20万元买了一辆轿车,这下出行也有了代步工具,小两口的生活品质也上了一个台阶。
“婚姻”矛盾不断,小伙出轨,要求平分财产
女方:婚房我出了大头...
然而好景不长,去年开始,小夫妻的“婚姻生活”出现了裂缝,经常为了一点琐事争吵,越吵越凶,冷战热斗不断。
家里待着不舒心,小李就开始往外跑,不久就结识了另一名女子,对方嘘寒问暖,两人感情不断升温。
今年初,小李向小于摊了牌,要求“离婚”,小于也同意了。到了办手续的时候,两人终于发现,结婚时竟然没有登记领证,这几年过的竟然是同居生活!
同居就同居吧,还省得办离婚手续呢!双方把“领证”这事扔到一边,开始讨论财产分割。
小李认为,两人虽然没有登记办证,但两人的关系是“事实婚姻”,是办过酒“昭告过天下”的,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一人一半。
这下小于哪里肯,一套房子四分之三的钱是自家出的,怎么能一人一半?既然两人没有真正结婚,就不能按照《婚姻法》来办,而应该按出钱的多少来分配。
律师:两人不属于“事实婚姻”
同居期间财产按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