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经手的款项,他们都要雁过拔毛,用于扶危济困的慈善捐款、临时救济款也不例外。该镇2014年度、2015年度共收到慈善捐款14.14万元,他们将部分上交到区慈善总会,余款6.84万元一直放在手里,既不上交也不入账,后被二人私分。其中,董绕琪分得3.45万元,沈怀宝分得3.39万元。
临时救济款是为灾民、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解燃眉之急而设,救济款有上级民政部门直接下拨与基层民政办自主发放两个渠道。2014年春节前,董绕琪从区民政局领取了临时救济款9600元,在下发过程中,发现如现金不入账无人知晓,若救济对象领钱可让对方打白条收据,然后自己审批签字,再从民政账户上报账,那么民政局发放的这笔钱就可以由他们自由支配了。前后三年,二人如法炮制共私分救济款2.2万元。
直到被组织调查后,董绕琪才回想起当初考上农校时父亲的一路嘱托,直言后悔:“给钱迷住了双眼,我真的好后悔,肠子都悔青了。”而沈怀宝更是道出了根源所在,“大脑里面有个‘贪’字在作怪,造成我今天走到这个地步”。
◎执纪者说
作为基层民政工作者,董绕琪和沈怀宝本应做群众身边扶危济困、济弱救残的贴心人,却置群众利益于不顾,想方设法谋取私利,导致本应专款专用的民生资金被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让民心工程的落实在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影响极坏,教训深刻。综合分析,此案的发生有以下几点原因:
信息不对称,条线监管形同虚设。民政资金多为垂直管理,上级部门对下级的资金审核、发放、领取等监管缺乏实质性的举措,少了实地核实、现场验收,难以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给他们钻空子提供了机会。如帮扶救困物资的发放,2012年上级民政部门配备了31台电视机,董绕琪擅自截留11台,分给自己和敬老院员工,对此上级部门却并不知情。
外行管内行,同级监管盲点多。民政资金申请、领取、使用等流程专业性较强,而负责同级监管的分管领导多为“外行”,日常更多的是口头督促、浏览签字,对业务流程、财务账目中实际情况掌握很少,业务程序上的盲点被加以利用,进行造假欺骗。民政办财务状况表面收支正常,而隐藏的下拨资金不入账、白条支取等问题,作为分管领导却无法察觉。
权力过于集中,主观随意性大。乡镇民政办作为民政系统的终端,掌握资金多,调配权力大,但人员配备少,基本由助理一个人说了算,行使权力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比较大。临时救济申请不限次数,金额没有标准,由民政办视情况而定。董绕琪利用这个权力做人情,随意为熟人朋友办理临时救济,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却要跑好多腿才能办理成功,有的甚至都拿不到钱。他给某信用社的职工发放救济金总计8000元,以此让对方帮助他连续几年提取一位已死亡退伍军人的抚恤金4.5万元,并与沈怀宝一起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