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谢某通知白某下午面试,后开车接白某在机场转,最后把其带到东航大酒店,说领导都不愿意见她。此后,白某一直没有接到短信通知,谢某也拖着不退钱,白某意识到被骗了,第二天报了案。
“当时我看谢某开了一个公司,开的车是奥迪A8,我就相信他了。他说找的东航的领导,还说没问题,不行的话也没必要折腾人家孩子。”据王某称,白某初试没通过,他给谢某说了,谢某说过了没问题,还发了一个报名号让白某拿着去复试。
而据谢某供述,让白某去复试的报名号实际是他在东航的官网上查询到初试过的人,于是随便把过的一报名号发给白某,并变更了白某报名表上的报名号,“我想凭着侥幸心理,东航没准就通知白某去复试了。”
谢某承认,他除了帮白某报名、给她培训,就没做其他的事情。“我没有能力帮她进入东航当空姐。我知道今年航空公司在招人,好多院校的学生凭借自己的能力也能面试上,我想看看她的条件,再给她培训培训面试技巧,她就可能面试上。”
谢某表示,一共收了白某14万元都被他私用了。他当时想着,如果这事办成了,这钱就收了,如果办不成,就退钱。“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存在侥幸心理,要是她飞了钱不就赚了。”
证言
该部门还未开展任何合作没有公章
据北京首都机场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裴某证言,他不认识谢某,也不知道北京航通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2015年5月份,公司和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开展了一个校企合作,在公司的办公室成立了一个北京首都机场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航空服务事业部。
该部门的工作初衷是对校企合作进行监管,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
裴某称,签订协议后,没有人提议用其公司名义去做事情,还没有开展任何合作。
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院长刘某称,按照协议来说,该部门的工作应该由学校负责管理运作,但是合作这件事是谢某之前主动找他提的,所以就一直由他在运作。“谢某任何权利都没有,他想干什么都要请示北京首都机场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这个部门除了对外联系高校外,任何工作都不允许,而且也没有公章。”
判决
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被判十年半
法院认为,通过被告供述、各被害人的陈述等可以证实,谢某在自己没有能力办理航空公司工作,对自己所找的人是否有能力办理也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向多人承诺可以办理航空公司的工作,如办理不成功全额退款来骗取信任,致使被害人主动交出财物。
被告人在收到高额费用后,并未开展与其所收取的高额费用相匹配的实质工作,只是通知面试,进行面试指导等,且所收钱款已被挥霍,并未用于安排工作。
根据被告人供述其“存在侥幸心理,如果被害人凭着自身条件面试成功,自己就挣到钱了”。在被害人面试没有通过,找其退钱的情况下,被告人找各种理由推托,拒不退还,其名下没有财产,实际上也没有退还能力。
虽然谢某名下有注册的公司,但公司并未实际运营,且谢某签订的协议书及收据均未加盖公司印章,是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故上述辩解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综上,顺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文/记者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