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作业带来的效果是惊人的,甚至超出陆建华最初的预想。有的员工整个刷积分期间没有休息过,一单3毛钱,平均每天能赚150元左右。2015年10月底至11月20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陆建华等人利用了6家店铺,冒充10万多个天猫商城会员,形成虚假交易额高达14亿多元,获取7亿多积分,实际骗取人民币671万余元。
尽管涉案金额巨大,但本案并不是由天猫公司发现并报案的。该案承办人、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官申莲凤介绍,案件是由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诈骗案牵出来的。本来,警方是调查陆建华的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陆建华等人利用天猫积分规则套现的证据,于是案发。
天猫公司工作人员赵玉虎介绍,在发现天猫商城生日积分漏洞后,公司已经及时进行了完善,类似案件不再有重演的空间。
8名被告人一审获刑
“在办理天猫积分网络犯罪案件时,我院从原公诉科抽调3名有着丰富网络案件办案经验的年轻干警,又从技术科抽调2名技术人员,组成专案组。”申莲凤告诉记者。侦查过程中,公安和检察机关组成的专案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就侦查方向、案件定性、关键证据的收集方法、全面开展追赃以及人员分工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会商;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的时候,检察官也会同时到达第一犯罪现场,参与现场勘查,获取犯罪嫌疑人、犯罪工具、现场情况等第一手信息,保障后续办案顺利进行。
本案涉案人数多,涉及范围广,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不小的难度。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半年时间内,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陆续将陆建华、颜康等8人抓获归案。随后,以涉嫌诈骗罪向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6年9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8人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陆建华、颜康等人的辩护律师表达了关于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针对辩护律师的观点,申莲凤表示,首先,陆建华、颜康等人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购买大量“白号”利用软件系统激活,再进行大量频繁的虚假交易套取积分,最后利用套取的积分购买虚拟商品变现,这些均是在他们控制下的多个淘宝店铺进行的,商品链接也在不断变化。陆建华、颜康等人的行为极具迷惑性,容易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其次,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故意,陆建华、颜康等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仅仅是反复虚假交易固然不是犯罪,但该案的被告人所瞄准的是一个个虚假订单背后所产生的巨额资金,而不是和其他的刷单行为一样,只是为了提高店铺的信誉度。从客观结果上看,陆建华、颜康等人的行为也确实导致天猫的资金池须支付相应积分的对价,从而遭受财产损失。总而言之,陆建华、颜康等人具备主观上的故意,客体上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而且最终每个犯罪嫌疑人根据刷单量分配了赃款,构成诈骗罪既遂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