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年底到2014年4月,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一共承诺过三次让我老公出来。”李鼎荣的妻子称,除此之外,办事的过程中,她曾多次催问王天圣,王天圣只表示,“领导办事你不要催,催急了领导会不高兴的。”
李鼎荣的亲属方面也曾提出,想知道王天圣究竟找了什么领导帮忙,但是王天圣以保护领导为由拒绝告知他们细节,仅透露是海南的一名李姓处长。
李鼎荣的亲属方面在证言中表示,办事过程中,他们曾有所怀疑,因为王天圣对案件的办理流程很不熟悉,甚至还从他们聘请的律师口中打探消息。不过由于李鼎荣一案尚未宣判,他们也不敢确认。
直到2014年4月,李鼎荣的妻子收到李鼎荣一案判决书,李鼎荣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这一量刑与王天圣承诺的缓刑等相去甚远。李鼎荣的妻子称,她收到判决书之后,强忍着情绪,打通了王天圣的电话,王天圣竟然还表示,事情正在办。此时她才认清王天圣是个骗子。
中间人截留180万获刑11年
事情被拆穿之后,李鼎荣一方曾多次提出来要王天圣退钱,王天圣一度表示可以退还200万,但迟迟未退,之后更是不接电话。
2014年9月,李鼎荣的妻子向深圳警方报案。王天圣于2014年11月5日在海南先行被深圳警方抓获。
王天圣一案庭审时,王天圣当庭辩称,自己仅仅是中间人,所拿到的750万悉数交给了李永兴办事。
不过侦查机关根据银行流水发现,王天圣仅将570万转入李永兴的账户,还有180万元则是用作个人消费。
王天圣辩称,除却转账的570万元,剩下的钱款他是通过现金的方式给了李永兴。不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时认为王天圣对这180万没有合理解释,且相关口供查无实据,认定其诈骗180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否认控罪声称是借款
李永兴直到今年4月方被警方抓获。李永兴在供述中承认,曾听王天圣提及“捞人”之事,当时王天圣仅表示李鼎荣涉贪污几十万元,家属愿意花300万元“捞人”。
双方更是在广州开设了一个联名账户,将300万存入,约定在“捞人”事成之后,再将款项拿出。
但李永兴就表示,他曾来到深圳向朋友了解此事,听闻李鼎荣案件较为复杂,还有可能存在涉黑情节。
李鼎荣一案发生之前,宝安警方在沙井打掉了一个黑社会组织,沙井街道办原书记刘少雄因为涉黑已经被查处。
“我听说案件这么复杂,根本不敢去找朱明国。”李永兴供述称,获悉李鼎荣案较为复杂之后,他拒绝继续“捞人”。
李永兴当庭表示,其在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担任管理干部多年,不会乱来。他辩称,由于他当时经营槟榔生意亏本需要钱,他转而向王天圣提出借钱,双方还约定了利息。
李永兴当庭否认控罪,称王天圣通过银行转账给他的钱均是借款性质,并非用于“捞人”的费用。
不过王天圣早前否认借钱之说,表示钱款均用于“捞人”。检方则指控,其在收到王天圣支付的570万之后,未依约办理任何李鼎荣一案事宜,指控其犯有诈骗罪。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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