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时任湖南新宁县常务副县长的孙洪波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逮捕。法院一审认定孙洪波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孙洪波不服上诉,2016年8月底,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显示,孙洪波的三项罪名,都与一个叫王毅的女性有关。孙洪波大部分赃款,都被王毅骗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王毅是长沙的一名女子,今年52岁,有诈骗犯罪前科。与孙洪波交往时,自称国务院某部委领导的亲属,可以帮助孙洪波得到提拔或者调京工作。
孙洪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孙洪波与王毅长期存在两性关系”。
孙洪波1971年出生,2008年10月任新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资料图片
孙洪波的妹妹孙娟(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发现孙洪波与王毅交往后,家人朋友都认为王毅“不靠谱”,劝阻孙洪波与其断绝来往,但“孙洪波信任王毅超过信任家人一百倍”。
狱中的孙洪波懊悔不已,“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固执,一些小学生都明白,不该去做的事,自己去做了。”
曾经“口碑不错”的副县长
“在他当新宁县常务副县长的时候,口碑也不错。”新宁县一位官员评价孙洪波,“为人忠厚,传统,和上下级都合得来。”
孙洪波1971年出生,湖南省新邵县人,大学毕业分配到邵东县仙槎桥镇工作。历任仙槎桥镇国土管理员、工委委员、副镇长,堡面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共青团邵东县委书记、灵官殿党委书记等职务。
2002年12月任邵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5年11月任邵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07年10月任邵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8年10月任新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新宁县政府。2014年6月,时任常务副县长的孙洪波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新京报记者安钟汝摄
在孙娟眼中,哥哥孙洪波算是一个比较正派的官员。
“我们家没有什么关系,他是靠着自己的努力,从基层一步步走到现在的。”孙娟说,他们兄妹四人,一个哥哥至今在家务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