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工作人员称征收“靓号费”有法律依据。但是该“法律依据”显然是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增加征收税款的规定,该项规定自然无效。同时,工作人员只是说有“会议纪要”,但是不便出示。这种说辞显然也不合法。因为,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说明做出该行为的法律依据,不说明法律依据的即是该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程序上不合法。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认为,当地幸运号车牌收费,既没有经过地方立法,也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只是几个人坐在一起拍脑门决定,容易滋生权利的滥用和腐败。对于行政收费,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对于车牌号所得的费用,是否用于公共事业,都存在疑问。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颖廉建议,应该真正从制度层面制定一个规范体系,如果市民想要这种靓号,在这个体系下,进行拍卖,确定竞价标准,进行收费。“如果说市民已经在网络上预选得到,前期没有任何提醒和公示,再说要收费,显然不合适”。
落地
北京“靓号抢手”但不收费
北京如何选车牌号,“靓号”车牌是否收费,记者昨天以市民身份咨询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北京是网上随机选取车牌号,“靓号抢手”很难选中,但不存在收费的情况。
工作人员介绍,北京有四种方式进行选号,车管所现场选号,十选一排号,电话和网络选号。“电话和网络选号比较方便,是用户采取自编自排的方式预先确定车牌号的。”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总队网上车管所显示,互联网自主选号编码规则为,机动车所有人自主编排的号牌号码发牌机关代码为“京N”,号牌号码中前四位有且只有两位为英文字母(字母I、O不可用),最后一位必须为数字。
“以京N来说,已经实施1年多时间,后三位数字连号的话,尤其是都喜欢的吉祥数字,一般很早就被人选走了,现在很难再选中。”该工作人员称,但如果能选中连位的吉祥号,这个号就是车主的,不可能再收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