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也出庭接受询问。
鉴定中心专家当庭指出,涛涛右手第3、4指缺失,第1、5指部分缺失,左手掌、左手腕关节前侧、小臂近端前侧和右手腕关节前侧均有皮肤损伤,双手和双腕关节都出现功能障碍,从损伤表现看为电流直接通过双手形成。与此同时,鉴定专家还特别指出,致使涛涛受伤的是高压电,而不是普通的照明电,因为这两者有着明显区别。
李春光律师认为,在涛涛民事索赔案中,即便没有赵维国、方仕兵和刘云忠等人的证言,在案证据也能够形成证据锁链,证明涛涛就是被加工厂高压电变压器电伤的事实。
□延伸
主审法官的困惑
刘少斌重审一案并未当庭宣判,检方对出示的证据表示无争议。
该案代理律师李春光认为,从成立专案组到刘少斌案判决生效入狱服刑,这是针对一起普通民事纠纷违规启动的刑事程序,而且程序启动后存在着典型的违法行为。“比如说联合调查组的成立,对方仕兵等本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人采取强制措施长达两年之久,并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获取证据来证明刘少斌犯罪。”
京华时报走访了解到,多名彝良当地公检法机关的基层执法人员对联合调查组取证程序违规表示认同。
时任涛涛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张杰(化名)称,刘少斌被抓后,涛涛一案发回重审并被改判,让他深感困惑,他不认为当初判决涛涛胜诉有问题。
他也向京华时报记者证实,涛涛一案一审刚刚结束时,他便察觉蹊跷:彝良检察院在判决未下达前,曾要求提走卷宗,遭到他的拒绝。“检察院对民事案件是事后监督,判决生效后,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才能通过上级检察院同意进行监督执法,那个时候要提卷宗显然是违规的。”
多个信源告诉京华时报记者,云南省检察院已针对该案进行调查。记者随后联系到云南省检察院渎职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关于省检是否已介入调查刘少斌一案,目前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曾经担任彝良县政法委书记一职的彭泽高,目前已调任昭通市政法委维稳办,针对牵头调查组一事,京华时报记者欲向其了解详情。彭泽高通过昭通政法委同事转达:目前案件已经交由上级相关部门调查,他们不清楚。另外,出于纪律规定,他本人不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