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出个“天价赔偿”,破了这个例的话,因为美国是案例法,法官也会考虑到以后类似的案件会援引赵燕案作为参照,就仿佛开了闸一样没法收拾。所以法官在审判上做出了一个“折中”的赔偿,不尽合理,但赵燕有上诉的权利。
释疑3被告刑诉中无罪获释,民诉结果说明什么?
赵燕从未败诉媒体误读造成其终身遗憾
法晚:本案在民事诉讼前,还有刑事诉讼,当时媒体一致报道赵燕败诉。您怎么看?
孙澜涛:这是媒体的一个误读。刑事诉讼是由联邦政府检察官起诉被告的。应该说是联邦政府检察官在起诉中败诉了,只能说是检察官审判不力。而“赵燕败诉”这一说法是完全不正确的。媒体的错误解读也造成了赵燕终身的遗憾。她觉得在刑事诉讼中事实被颠倒了,而且人格也被侮辱了。
法晚:此次民事诉讼的结果又表明了什么?
孙澜涛:我13年前就跟赵燕说过,不是赔不赔的问题,只是赔多少的问题。在刑事诉讼中,实际上这其中有很多错误事实被扭曲了。此次民事诉讼的法官判决可以说是将错误全部矫正过来了,还赵燕以清白。
释疑4该案件在美国诉讼史上有何意义?
个人告赢政府寥寥无几将成为一则判例
法晚:赵燕案有何代表性?
孙澜涛:在历史上,个人告政府的胜诉的案例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而此案的意义就在于,将来其他的类似案件可以引用赵燕案的判例。美国是案例法,在警察殴打无辜受害者的时候,这个案子会成为其它案件的一个具体案例,它是有历史意义的。
释疑5案件为何耗时长达13年之久?
材料文件多达二十几箱彻查需要大量时间
法晚:案件为何耗时长达13年之久?
孙澜涛:可以说赵燕的案子“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具备。从地理上,天津到纽约,再返到水牛城,而且赵燕、律师和法官在沟通合作的时候还是双语沟通。加上所有举证材料都是中文,要转换成英文有一个翻译过程。再之后还需要将这些材料公证了以后再送交给法庭。在此期间,因前一任法官退休,更换了另一名法官,而新一任法官需要熟悉案件又拖了时间。另外,律师事务所手头上也有众多其他的案件。
律师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递交文件,再之后就出现了“漫长的拖庭”,有时候半年才等到法院的反馈消息。而再次询问的时候,法院会以案件积压,动议审查需要时间等理由要求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