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称:“深圳将根据国家要求,建议市级布局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和公交机械式停车设施项目,优先采用PPP模式并向社会公开推介。区级布局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各区(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推广采用PPP模式,促进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通过投资补助为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提供支持,按照深圳目前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考虑10年的投资回收期,将提供不高于40%设备采购额度的补助标准。
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薛博告诉记者,投建地下或立体停车场这块蛋糕吃起来并不容易。以一线城市为例,一般200个车位的成本通常高达千万元。即便按照每小时10元的收费标准,收回成本的周期依然过长。他认为,一旦放开市场准入,停车场实现盈利是必然的,“因为大量的需求就在那里,停车场的效益问题可以通过优质的价格和服务解决。”
对此,《意见》明晰了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机械式停车设施给予不高于40%设备采购额度的投资补助;利用公共设施建设的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允许配建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附属商业面积等,以保障投资的经济性。项目法人在取得停车设施经营许可证后,可按相关规定将其整体转让、抵押或质押。同时,允许有条件的停车设施项目设置洗车、保养、汽配销售等增值服务功能。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景观要求的停车设施项目,允许设置广告设施。
亮点2
筹备成立 停车产业化联盟
“鉴于停车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公益工程和产品,同时考虑智慧停车云平台涉及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等敏感问题,需要一个具有社会责任且为公众所认可的牵头实施主体。”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过去,虽然国家一直有政策鼓励推广使用PPP模式建设运营停车设施,然而落实到地方,却常常因没有明确投融资的主体,导致项目无法推进。
为此,此次《意见》明确由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代表市政府统筹停车设施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市基础设施投资平台已设立专业化停车发展公司,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及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并正在筹备成立深圳停车产业化联盟。
记者了解到,深圳将支持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包括国有企业利用公园、绿地、广场、道路、医院、商场周边、学校操场等地建设立体或地下公共停车场。鼓励社会资金采用PPP等方式投资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包括地下空间),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