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为加强押金及信息安全,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自觉接受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开户商业银行监管,实行专款专用。同时,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车辆。
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伤害险
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指导意见》提出,企业应明确提示安全使用信息,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同时要求,企业投放车辆应满足安全骑行要求,保障车辆技术状态良好;配备专业运行维护团队,做好车辆调度,保持车身整洁,维护停放秩序;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建立投诉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
共享单车禁设商业广告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中新增了“车辆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的要求。
对此,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可持续交通项目主任刘岱宗认为,此举稍微缺乏柔性,更稳妥的方式是去制定广告内容的管制,对广告内容进行筛选识别,比如哪些广告是禁止投放的。“广告作为企业的一种收入来源,而且地铁、公交等交通工具都可投放广告。”他建议,政府应该把政策解释得更加明确,需说明是基于什么样的政策法规标准而制定的。
电动自行车不发展“共享”
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反映,虽然北京已经提出不发展电动车用作“共享”,然而仍有不少共享电动车悄然出现在街头巷尾。
对此,《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不发展电动车”。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各区和相关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秩序。
■ 企业回应
摩拜单车
积极配合政府管理停放秩序
昨日,摩拜单车表示,企业将7×24小时调度车辆,以平衡供需。同时,将研发和落地开放式电子围栏系统“摩拜单车智能停车点”,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引导和鼓励文明规范停车,积极配合政府管理单车停放秩序。目前,已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建外街道等多个政府部门开展全面合作,打造中国智能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精细化管理与运营的样板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