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田晋文妻子王燕梅偷税案的取证材料也存在不少虚假之处。2002年12月6日至10日,办案民警做了58份笔录,但有的签字民警此时却在长沙拘留田晋文。其他询问笔录中,有的则显示办案民警几分钟内在相隔几十分钟车程的不同地点来回现身,也说明有假。
田晋文入狱之前的照片
纠正冤假错案终获无罪改判
仅仅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几天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做出了关于田晋文一案的再审决定。2017年4月28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在经过两次开庭之后,终于判决田晋文无罪
在四处奔走的同时,田晋文也在焦急地等待案件重审。尽管这个过程十分难熬,但随着整个办案过程逐渐浮出水面,田晋文开始感受到办案人员和办案机关的变化。
2012年8月10日,一位曾办理过该案的检察官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个人名义实名汇给他10万元钱作为补偿。还有一位办案人员想给他30万元私了,被田晋文拒绝。2013年8月27日,汾西县人民检察院以书面形式决定将11年前在田晋文一案中扣押的款项、汽车等财务退还保险公司。田晋文说,这等于他们默认办错了案,不但增强了我对案件改判的信心,也成为后来案件再审时有力的辩论证据。
2014年6月16日,田晋文终于等来了第一个好消息。汾西县人民法院对他妻子王燕梅偷税案进行再审,并改判无罪,给予国家赔偿36124.2元。而同样让他感到高兴的,还有2014年10月一则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闻报道。
尽管在当时,很多人还预料不到这将带来多么重大的影响,但对于被错判入狱的田晋文来说,这几个字却意义非凡。尤其是回想十八大以来的种种新变化,他断定司法环境必将发生大改变。田晋文第一次清晰地感到,自己离讨回公道的日子不远了。
事情果然如他所料。仅仅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几天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做出了关于田晋文一案的再审决定。2015年6月25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洪洞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2017年4月28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在经过两次开庭之后,终于判决田晋文无罪。8月8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国家赔偿裁定书,决定赔偿田晋文人身自由赔偿金805665.6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