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今年7月27日发生在福建莆田的老人向礼让行人司机鞠躬一事,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这背后,可以说是大家对文明交通的肯定。
2011年5月1日之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如果不减速或者不停车让行,不仅是不文明交通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实际上,全国多地有关部门在此问题上制定了详细的处罚办法,一旦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北京地区为例,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按规定记3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分别处罚200元、500元罚款。
各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处罚办法的同时,交警部门也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数字就是最好说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上升3.9倍。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给“礼让斑马线”划定了法律红线,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让法律规定富有生命力。可以说,“礼让斑马线”的小变化,集中反映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成就。正是法治建设的大步推进,才有了生活中的规矩与安全。